立法會十六題:單幢式私人住宅大廈的環境衛生?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尚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單幢式私人住宅大廈公用地方的環境衛生,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單幢式私人住宅大廈當中,尚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數目及百分比;
(二)過去三年,每年就該等大廈的公用地方的環境衛生向有關部門投訴或尋求協助的個案數字,以及當局如何跟進此等個案;
(三)當局有何措施協助有關住戶保持該等大廈的公用地方清潔;及
(四)當局會否考慮先派遣政府的承辦商清潔該等大廈的公用地方,然後向有關業主收回有關費用;若會,考慮的詳請和實施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現就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本港現時共有42,000幢私人樓宇,其中約38,100幢是私人多層大廈(其餘3,900幢為新界小型屋宇或獨立屋)。在這38,100幢樓宇當中,約有14,000幢(37%)已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註冊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大約12,400幢(32%)設有某種形式的居民協會(例如互助委員會及業主委員會等),另有3,700幢(10%)雖然沒有成立任何形式的居民協會,但已聘請管理公司協助執行大廈管理工作。這即是說,全港約有8,000幢(21%)私人多層大廈沒有任何形式的管理(由業主或管理公司管理),當中大部分是舊式唐樓。
(二)在二零零零/零一、二零零一/零二及二零零二/零三年度,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接獲有關私人唐樓環境衛生問題的投訴,分別有5,217、6,570及9,255宗。這些投訴主要涉及垃圾堆積、蟲鼠為患、喉管/排水渠損壞及漏水等問題。食環署已就這些個案進行調查,並採取了適當的跟進行動,例如向有關的佔用人/擁有人發出警告或法定通知,以及把個案轉介有關部門處理。
屋宇署亦不時接獲有關違例建築工程及建築物/排水渠欠妥的投訴中,有些也涉及及環境衛生問題。不過,該署沒有另外記錄這類個案的數字。對於嚴重危害健康的違例建築工程(例如非法喉管/排水渠)或構成嚴重環境滋擾的違例建築工程(例如妨礙渠務維修工程的天井構築物),屋宇署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以清拆違例建築工程。至於損壞的喉管/排水渠,當局會向擁有人送達命令,要求他們進行所需的渠務工程以糾正有關問題。
(三)及(四)私人樓宇業主和住戶對樓宇的清潔工作責無旁貸。
政府多管齊下對抗非典型肺炎,其中包括由食環署到所有住宅大廈視察,並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以處理舊式唐樓的環境滋擾問題。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食環署可向處所的佔用人/擁有人發出警告或法定通知,要求他們消除環境衛生滋擾。屋宇署亦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繼續採取執法行動,此外,政府正研究長遠方案,以為這些舊式唐樓提供適當的協助。
民政事務總署統籌社區建設和公眾教育工作,包括與樓宇業主保持聯繫,以推廣良好的大廈管理,並鼓勵和協助他們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以改善大廈的管理。此外,政府已推行全港清潔運動,使社會人士明白到居住環境衛生的重要性,並呼籲全港市民合力加強清潔,保持環境衛生。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