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

  • 法團管理委員會每年應制訂一個管理預算案,列明各項支出的預算及每月應收取的管理費及其他收入;
  • 制訂預算時,應參照往年的開支,並包括來年擬增減的項目,以及預計因通貨膨脹而引致各項費用的調整,法例規定若增幅超過百分之五十,必須由法團業主大會議決。
  • 預算案主要包括下列各個項目︰
    • 管理費及其他收入;
    • 大廈管理人員的薪金、長期服務金、強制性公積金及勞工保險;
    • 公用地方及設施的保養費用;
    • 清潔服務費及清潔用料費;
    • 公用水電費、差餉、電話、文具及雜費等;
    • 火險及第三者風險保險保費;
    • 備用基金(目的在於應付未有預計或緊急性質的開支,如水管爆裂、電力供應突然中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