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物业管理行业咨询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

规管物业管理行业咨询委员会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举行首次会议,讨论委员会未来的工作计划。

委员会主席钟沛林于会后说:「有关规管物业管理行业的建议,委员会将就发牌制度及监管机构等细节,向政府提供意见,让政府能够适时制定条例草案,为物业管理公司和从业员的资格订立一套基准,确保其质素,提高公众对物业管理公司和从业员须具专业水平的认知,并推广妥善管理物业。委员会理解政府的目标,是在二○一三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的条例草案。」

委员会将具体讨论的事项,包括界定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经理的定义、制订公司和从业员的发牌条件、制订从业员的发牌级别数目、讨论规管机构的体制安排、制订相关的专业守则和作业守则草拟本、制订违规的建议罚则,以及制订豁免安排等。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陈甘美华表示,政府于去年底至本年三月就设立物业管理行业规管架构进行公众咨询,并于七月公布了有关的主要建议准则。她期望,委员会在钟沛林主席的领导下,就有关细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政府成立的规管物业管理行业咨询委员会,由对物业和大厦管理有资深经验的律师钟沛林担任主席,其余十五位成员来自物业管理行业、测量界、设施管理界、会计界、工程界及立法会议员等。委员会亦会按需要邀请相关团体、政府代表及学者,担任增选委员或出席个别会议,以听取多方的意见。

委员会下设四个小组委员会,分别是物业管理公司小组委员会、物业管理从业员小组委员会、财务及行政小组委员会,以及公关与宣传小组委员会。

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