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大厦管理争议服务 *

简介

大厦管理既复杂又繁琐。如果持分者之间沟通不足,或对相关条例和工作守则有误解,便可能会出现争议。有鉴于此,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由二零一八年四月起推行免费「解决大厦管理争议服务」(「服务」)计划,为大厦管理争议的各方提供具成效和高效率的途径解决争议。

「服务」

「服务」由具有处理大厦管理个案相关经验的退休法官/司法人员主理。在「服务」下,按照争议各方的意愿及每宗个案的情况,该退休法官/司法人员作为「服务」的召集人,会协助各方找出争议点,探求和拟订解决方案,以期就争议达成和解。在过程中,召集人可根据其经验和专业提供意见或评估,让各方能更好地衡量其理据的强弱。如有需要,召集人会由调解员提供协助。每个合适个案的「服务」总时数一般不多于22小时。

参与「服务」的资格

合资格参与「服务」的人士包括︰

 
  1. 业主;
  2. 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及
  3. 管理公司代表。

申请方法

「服务」的详情请参阅宣传海报申请简介资料收集表(表格1) 。有兴趣的人士须填妥资料收集表(表格1),并于填妥后送交相关地区的民政事务处以作申请,或按此连结登记。

有兴趣的人士亦可参阅同意接受「服务」协议(表格2)调解规则以获知更多详情。

民政总署对接受或拒绝申请有最终决定权。

民政总署将在收到申请者递交填妥的申请表后起计10个工作天内认收。

查询

如有查询,请致电3107 3183与「解决大厦管理争议服务」秘书处联络。

* 有关「服务」不接受与《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条例》)、《条例》下的工作守则或大厦公契不相关的申请,亦不接受与渗水事宜相关的申请。